日前,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《浙江省電力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。這是我國提出“雙碳”目標之后頒布的第一部地方性電力法規,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全面體現“雙碳”導向是《條例》的一大特色亮點?!稐l例》明確,電業發展應當堅持統籌規劃、安全高效、清潔低碳、適度超前的原則,構建電源、電網、負荷、儲能協調互動的新型電力系統,推進碳達峰碳中和。
《條例》新增電力需求響應、可中斷負荷相關條款。強調電力設施保護,補充了危害電力設施的禁止性行為,并對密集輸電通道的保護做出專門規定。在支持浙江省電力低碳轉型、高水平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方面,《條例》對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和工業廠房屋頂光伏建設提出要求,規定相應激勵措施,并強化對可再生能源并網收購的制度設計。
同時,《條例》首次明確推動建立健全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、安全高效、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。規定浙江省電力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電力交易機構運行的監督管理,推進電力交易信息的公開、透明。要求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規則,完善電力中長期和現貨交易機制,深入推進電力體制機制改革。
此外,《條例》充分關注生產生活的用電保障,提升防御臺風洪水等災害標準,強化數字賦能?!耙粦舳嗳丝凇彪妰r政策,明確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數較多的,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電價優惠;也對供電企業不得損害的用戶權益進一步做了明確。
來源:中國能源網 俞吉吉